晨報記者謝磊報道 兩位父親在廣場邊聊天,卻不料有人對他們的女兒伸出了魔爪。僅僅10分鐘時間,李某伺機以摘花為藉口,將3名女童誘騙至一旁隱蔽的綠地中,並對其中兩人實施了猥褻。近日,因犯猥褻兒童罪,青浦法院依法判決李某獲刑3年。
  王先生家住青浦新城區,膝下有2名剛滿7歲的女兒。每天晚飯後,他都會帶著她們到附近的崧澤廣場散步游玩。去年10月5日晚上7時30分左右,他照舊帶著女兒來廣場散步。剛到廣場中心位置,女兒就發現同學小麗也跟著爸爸在廣場散步。 3名小朋友碰面後格外開心,一邊互相招呼,一邊就跑道到不遠處玩了起來。見小朋友玩興正濃,兩名原本就相識的父親便也自顧自聊了起來。不知不覺,孩子漸漸離開了父親的視線範圍。
  當晚,42歲的李某獨自一人在廣場上無所事事地散步。看到3名小女孩獨自玩耍後,他以摘花為名帶著3名女孩來到距離廣場400米附近的一處樹叢中,對兩名女孩實施猥褻,怪異的舉動當場就將對方嚇哭了。
  此時兩名父親,還沒有意識到女兒被欺負了。直至孩子哭著向父親求救時,兩人才醒悟過來。警方接到報警後很快將李某扭獲。
  青浦法院審理後認為,李某對2名不滿14周歲的兒童進行猥褻,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,依法應予懲處。鑒於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,最終判其有期徒刑3年。
  (原標題:離開父親才數百米兩女童遭男子猥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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