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北京青年報》昨日報道,因闖入校園劫持師生而被擊斃的張澤清,曾經與多名村民一起維權——200多畝土地被村支書轉賣,而村民未獲任何利益,村民說“我們去鎮、市、省等很多地方反映,都沒有解決。”張澤清是這些村民的代表之一。現在,張澤清已經為他的犯罪行為付出了代價,但是,張澤清等村民反映的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。就賣地一事而言,賣地收益當中就包含了張澤清妻子、女兒的權益。張澤清死了,他家人的權益還活著,保護這些權益的法律法規還活著。保護他家人及其他村民合法權益的法律應該得到尊重,如同為了保護他人生命而允許擊斃張澤清的法律應該得到尊重。開槍的目的是阻止他對他人生命的威脅,不是為了剝奪他的合法權利,更不應剝奪他的家人的合法權益。
  張澤清有犯罪記錄,維權過程中,出格的言行是少不了;他所主張的個人權利,未必每一項都是合理的 ,應該滿足的。但這不應妨礙他的合理訴求應該得到滿足。生活經驗告訴我們,活得窩囊的人,往往顯得好鬥、好爭,性情往往讓人厭惡,在人群中往往比較孤立。其他村民願意與張澤清為伍,一起維權,不排除這種心理——因為他會鬧會吵,就讓他出頭——這在民間是很普遍的。當然可以說這是素質低下的表現,但不可否認,這同時也是底層人士權利的貧困的表現。
  報道說,張澤清的妻子褚珍元告訴記者,大約一周前,張澤清與村支書許某發生爭執,雙方起了肢体衝突,在打鬥中,張澤清吃了虧,張澤清的手錶錶帶都被打斷了。村民到鎮、市、省各級有關部門反映該支書賣地的問題而無果,已經表明瞭該支書在現實中的強勢地位,現在,與他作對的張澤清被擊斃,該支書在維權村民面前,在張澤清家人面前是更加有恃無恐,還是心有愧疚?哪一種可能性更大?張澤清家人見了該支書,是應該繼續勇敢維權,還是應該像罪犯家屬那樣抬不頭來?
  替張澤清及其家人的合法權益說話,一點也不影響我們對秦開美老師、王林華副書記的敬佩。秦老師為保護學生主動要求當人質,繼而王副書記又為保護秦老師主動要求當人質;用自己生命換取他人的安全,大概很少有人能這樣做。但是,敬佩、贊揚秦老師王副書記,不意味著我們願意看到這樣的好人處在這樣危險的境地,說實話,我們寧願看到他們是跟我們大多數人一樣的平凡的人,跟他們的家人平安地生活在一起,而不願意看到他們有機會成為英雄——相信他們的家人的心情尤其如此。成為英雄的前提是出現險情。大自然的險情多數無法預知也無法抵禦,但人為的險情多數是有辦法避免或減少,至少也應該緩解。從村支書賣地到村民維權,再到張澤清與村支書許某發生肢体衝突,直至張澤清鋌而走險,是一個較長的過程; 村民去過鎮、市、省等很多地方,如果村民的合理訴求獲得一定的理解,維權有一定的效果,很可能矛盾就不會激化。
  因為張澤清的被擊斃,維權村民中再出一個張澤清的可能性基本已經降低到零了;很多人甚至連合法維權的膽量也降低到零了,但是,這不意味著矛盾消失了。這個時候,有關部門受理投訴、解決矛盾,維護村民利益的意願是更高了呢,還是也降低到零了?如果矛盾積累起來,矛盾最終何時何地以何種方式爆發,以誰的生命作代價,現在是無法預知的。我們期待著當地把情況查明白,公正處置,依靠群眾就地化解矛盾。
  (原標題:不要忘記張澤清背後的維權村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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